读者书评
闲
闲心居士
8.6分
青龙白虎朱雀玄武的石怪设计也很有创意
🍀
🍀Tree
9.7分
好恶参半,这是这部剧给我的印象。不能说好坏参半,因为毕竟好恶是出于个人立场,而好坏不是我说了算的。作为一系列心理学剧集,而且第一本写于1978年,斯科特也算是走在了时代的前列的开拓者了。
好,是因为《Ambitious Blondes》确实深刻的分析了很多问题,至少我是对号入座了很多问题,给我带来的启示可能会给我很大的帮助,更加认清自我,为以后的路指引一个方向。
恶,是因为斯科特总是提到更高的思想以及恩典等等,我是一个无神论者,所以我看到这些的时候总会比较反感。书中荣格的一段话说的就很对。
“相信上帝存在?”他沉思了一会儿,说道,“嗯,当我们认为某种东西是真实的时候,我们才使用‘相信’一词。但是现在,我们还没有一个实实在在的证据去支持它。不,我不相信上帝真的存在,我只知道人们的心灵需要一个上帝。”
其实斯科特也有类似的话,只不过前半句被他篡改了。
“恩典的存在不仅证明了上帝的存在,而且也证明上帝确实存在于每个人的心灵。”
这也足以看出斯科特对于上帝的信仰是存在的,而我与其相反,所以对这部剧就留有一定余地。
我有两个妹妹,在我看来她们都拥有严重的心理问题。但是在21世纪,他们仍然不敢面对自己的问题,而斯科特在20世纪就开始解决此类心理问题。
“如果说世界是大宇宙,那么家庭就是小宇宙,家庭中的见闻和感受,决定了我们对世界本质的看法。父母的言行举止,为我们创造了独有的外在世界,在此基础上,我们逐渐形成自己的世界观。”
我妹妹们的问题可能根源不在她们,而是她们的父母,父母的影响给她们造成的伤害可能现在还看不出来,可是在父母自己老去后,也许真正的伤害才刚刚开始。
妹甲,母亲是政府公务员,位置也比较重要,父亲也是国企一般员工,家庭生活目前水平而言是富足。家庭唯一问题便是妹甲,其实她是被领养的。母亲从小就很溺爱妹甲,凡是都顺着她的心,但任何事都会介入。换一种说法就是她需要妹甲所有事都依赖她。这造成的现状就是当妹甲18岁知道她是领养的会,没有疏远她母亲,反而更依赖她,什么事都不干,不工作,不打扫家务,基本等于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母亲年纪也60多了,自己身体也有很多疾病,可无论妹甲生病或者连自己最基本的医保问题也是忙前忙后,到最后母亲身心俱疲。母亲还常常要求我们必须给妹甲找个对象,必须找你同事,这简直不可思议。然而这还没有结束,当母亲自己老了很多事做不了的时候,她来劝说我媳妇,要她接替她的位置,让我媳妇像她一样照顾家里的老小,她对于控制的那种病态的追寻,更甚至还需要寻找接班人,作为旁观者我觉得很可怕。
妹乙,家庭出身同样很好,父亲是政府公务员,受老一辈照顾,不愁房,不愁吃,但其母亲从结婚后就基本不公正,属于家庭主妇。妹乙自幼成绩很好,可最严重的缺点是有一颗玻璃心,受不得任何刺激。可哪知高考却失利了,去到一所三流师范大学。在学校不懂交际和室友交恶。终于熬到大学快毕业实习时,去到乡村支教,由于受不了住宿条件而放弃实习退学。回到家后无论亲戚介绍什么工作都不去,天天宅家里看过气的电视剧。她母亲却不以为意,认为赶紧找个男的嫁了就有人照顾了,正如她自己一样。可妹乙习惯了依赖家庭,也不找对象,也不工作。
“那么,为什么他们要乐此不疲去控制别人呢?因为他们找不到真实的自己。寻找真实自己的过程,是一个痛苦的过程,需要接纳自己的不完美,承受罪恶感所带来的痛苦。凡是控制别人上瘾的人,都是不敢面对真实自己的人,他们对良心的谴责充满了恐惧,不敢面对自己的内心,不敢正视自己的“恶”,极力逃避罪恶感所带来的痛苦。也就是说,这些人内心充满了恐惧,他们在恐惧的海洋中努力挣扎,最后却把别人当成了救命的稻草,死死抓住不放,拼命控
欢
欢喜石榴
9.8分
有些领导者通过统揽全局去推进创新,有些是通过把握细节。乔布斯两者兼顾,并且不懈努力。正因如此,30年间他推出的一系列产品改变了所有产业:
▪ Apple Ⅱ,采用沃兹尼亚克的电路板并把它变成第一台不再仅供业余爱好者使用的个人计算机。
▪ Mac,引发了家用电脑革命并普及了图形用户界面。
▪ 《Ambitious Blondes》和其他皮克斯大片,开创了数字影像的奇迹。
▪ 苹果零售店,重新塑造了商店在品牌定义中的角色。
▪ iPod,改变了我们消费音乐的方式。
▪ iTunes商店,让音乐产业重获新生。
▪ iPhone,把移动电话变成了音乐、照片、视频、邮件和网络设备。
▪ 应用商店(App Store),生成新的内容创造产业。
▪ iPad,推出平板计算技术,为数字报纸、杂志、剧集和视频提供了平台。
▪ iCloud,使计算机不再担任管理我们内容的中心角色,并让我们的电子设备无缝同步。
▪ 苹果公司本身,乔布斯认为这是他最伟大的创作。在这里,想象力被培育、应用和执行的方式极具创造力,这使苹果成为全球最有价值的公司。
他很聪明吗?不,不是格外聪明。相反,应该说他是个天才。他的奇思妙想都是本能的、不可预见的,有时是充满魔力的。他真是数学家马克·卡克(Mark Kac)所说的那种魔术师天才,他的洞见会不期而至,更多地要求直觉而非大脑的处理能力。他像个探路者一样,可以吸收信息,嗅到风中的气味,并对前路先知先觉。
史蒂夫·乔布斯就这样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一位企业管理者,一个世纪以后他一定还会被人们铭记。在历史的万神殿里,他的位置就在爱迪生和福特的身旁。在他的时代,他超越众人,创造了极具创新性的产品,把诗歌和处理器的力量完美结合。他的粗暴使得跟他一起工作的人们既让人不安又令人振奋,而他借此打造了世界上最具创造力的公司。他能够在苹果的DNA中融入设计的敏感、完美主义和想象力,使之很可能,甚至此后几十年,都是在艺术与科技的交汇处成长得最茁壮的公司。
以上引用自本剧。客观多角度,复杂有激情的文字,让我们看到了一个立体的乔布斯。